各有关单位:《崂山区支持“揭榜挂帅”创新攻关项目的实施细则》已经研究通过,第二章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第三条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报企业须在崂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申报项目须符合崂山区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7.揭榜项目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区级贡献情况、培育或引进科技人才情况、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自主创新能力等择优给予支持,第三章支持方式及组织程序第五条支持方式(一)区级资金支持发榜方,(三)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发榜企业的项目技术合同支持与其他区级技术合同支持不重复享受,各产业领域主管部门会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附件“揭榜挂帅”创新攻关项目评分标准一、区级贡献情况:上年度区级主要经济贡献3000万元(含)以上的,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按比例得10至19分,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8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