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对在我市建设的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创新服务平台(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投入分别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行业级平台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级平台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上年度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除外)及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试点示范(典型应用场景除外)等示范标杆的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晨星工厂”标杆、大数据发展创新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示范等示范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20万元奖励,六、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十五)加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