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加快成长首次认定为省级、市级瞪羚企业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五)加大数字经济企业办公用房补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六)加大数字经济企业网络费用补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七)支持产业园区引进培育数字经济企业鼓励产业园区、楼宇等各类产业孵化平台引进培育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第四条支持数字经济技术研发(八)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九)支持数字经济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的,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十)支持数字经济自主技术创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十一)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参与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领域行业标准制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五条支持数字经济技术应用(十二)支持数字经济新场景开发运用5G、元宇宙、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十四)支持数字经济技术应用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应用上云用数赋智等数字经济技术开展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第七条举办数字经济产业活动(十六)支持举办数字经济产业活动在曲江新区举办数字经济领域重要赛事、产业论坛、技术成果发布等活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第八条支持数字经济产业要素保障(十七)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引导基金设立10亿元的曲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引导基金,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二十)支持数字经济人才创新创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数字经济企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产业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局、投资合作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第四章附则第九条对曲江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企业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