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核定肖明等15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资助政策,拟同意肖明等15人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社会各界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可向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和技能鉴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668-2536921),附件:2023年2月份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花名册.xls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