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支持科普研究、科普示范基地运行、“科普西安”品牌活动、科普创作、科普宣传及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二)科普示范基地,开展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等科普类赛事活动,(四)科普创作,支持图书、音像制品、短视频、电子出版物等科普作品的创作和科普软件、科普互动体验产品、科技成果科普化产品等研发,第九条“科普西安”品牌活动:(一)科普讲解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等重大科普赛事,(二)科技活动周、“科技之春”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重点科普示范活动,(二)科普讲座、科普培训、展览展示、科普表演、科普交流、科技志愿者服务等科普活动,第十条科普创作:(一)科普软件、科普互动体验和科技成果科普化等产品开发,(二)科普出版物、科普微电影、科普微视频、科普动漫、科普剧等科普作品创作与推广,第五章成果应用第十四条项目成果形式为科普影音视频、科普微文、科普图书的,保证拥有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第十五条项目成果形式为科普影音视频、科普微文、科普图书、特色科普示范活动等,市科技局可以无偿使用或授权使用项目成果,第十六条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将项目出版、发表或者进行内部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