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7日,姓名章韵性别男出生年月199510工作单位无住址临湘市江南镇儒溪社区白马矶二组11号致残时间2015年6月致残地点武警北京市总队执勤第五支队致残原因2015年6月,在部队跑步扭伤左踝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十级残疾情况左足距腓韧带损伤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2023年2月27日(联系电话:0730—3558609地址: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