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在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和作用,芦山经开区管委会承担了《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工作,在起草制订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参照《普洱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向阳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内容,结合芦山经开区实际,在认真分析研究芦山经开区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情况下,制订完成了《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时间紧急,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1348469286@qq.com,并注明“关于《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征求意见”,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联系方式0835-5951921,附件:《四川芦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