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近期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审查,现将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9日,各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诉,审查意见中需补充材料的请下载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申诉材料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凡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查询公示意见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材料到辉县市住建局交通大厦十楼1018室咨询,联系地址:辉县市交通大厦10楼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373-6256019邮政编码:453600辉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28日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_2.xls资质(申诉、补充)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