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行动计划,聚焦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发展定位,继续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自局、市水利局)(五)推进实施城市绿化提升工程,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构建形成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倡导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夯实生态宜居城市项目支撑,建立动态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项目库,涉及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为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样板和示范,加强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监督管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良好格局,落实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各项任务主体责任,附件:1.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表2.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项目清单3.吉林市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