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沈阳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7人具备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3日),公示期间内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2023年3月3日前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反映的问题应实事求是,应署报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并对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联系电话:024-2391141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21世纪大厦A座1809房间邮编:110179附件:2022年沈阳市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20230223通过人员公示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