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的通知》(佛农〔2017〕172号)和《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佛农农函〔2022〕10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2022年12月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度列入监测的1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审核评定,另有14家农民合作社无需接受监测,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佛山市高明顺和盛园艺专业合作社监测合格,现将2022年度佛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不在这次公布名单中的,自然丧失“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附件:2022年度佛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佛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27日附件:1.附件:2022年度佛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