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粤建市〔2021〕233号)、《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府〔2021〕5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将中山市打造为国际化现代化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主动对接广深港、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提高我市建设行业数字化水平和整体实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山市建设科技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1.关于促进中山市建设科技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