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1月17日至2月5日(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共20天)期间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2023年1月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5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可达10万元”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关于落实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第三条措施做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市统计局提供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市供电公司审核日均用电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以下236家企业符合奖补条件,具体企业名单及发放金额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4日至2月28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反映(市人社大厦708房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保护举报投诉人信息,联系电话:0391-2118803电子邮箱:jycjbgs@163.com附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相关信息汇总表.xlsx2023年2月24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