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以下简称海外联络点),推动海外联络点为我市对外贸易和双向投资发挥积极作用,我局制定了《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管理考核办法》),现将第二批海外联络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及方式申报国别(地区):重点遴选东南亚、欧洲、中亚、金砖国家(南非、俄罗斯)、一带一路等与我市有密切经贸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申报单位通过市商务局外经处邮箱:swj_wjtgac@xm.gov.cn提交申报电子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同时寄送:思明区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607C,电话:2855895,2855893,如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一)申报材料初审市商务局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二)评审及公示市商务局5月25日前对初审遴选的海外联络点进行评估及公示,(三)海外联络点确定6月10日前确定海外联络点方案并由市商务局与承办单位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特此通知,附件:厦门市海外投资贸易服务联络点管理考核办法厦门市商务局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