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2〕61号)、《市推进工业强市核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工强市办字〔2022〕3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第一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1.注册登记地或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吉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2.从事生物技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化学药、原料药、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等生物医药产业,以及医疗美容原材料、器械和设备等医美产业的研发、生产和生产性配套服务的企业,二、申报条件符合《吉安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要求,相关证件、手续资料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取得,三、申报流程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申报,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将上行文、企业申报资料报市推进工业强市核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市推进工业强市核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复核,四、有关要求吉安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按照比例共同承担,属地工信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涉及到税收等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796-8210003邮箱:jasgxjcyk@163.com附件:吉安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docx市推进工业强市核心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