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衡我镇村委会集体经济发展,经镇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对个别实施项目内容进行调整,根据省扶贫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2023年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第一批)项目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5日),本次调整内容项目2个,投入资金2528万元,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桥头镇人民政府反映,监督单位:桥头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12317,0898-67509388,电子邮箱:QT_FPB@163.com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政府振兴办(人民路10号)附件:桥头镇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明细表桥头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