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鹰潭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式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采取项目研发经费自筹方式,二、申报相关要求1.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实施能力和科研管理能力,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市级指导性科技计划,6.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有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三、项目申报受理1.申报受理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鹰潭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入鹰潭市科技局官网--首页点击鹰潭市科技创新云平台)进行申报和推荐,推荐部门同意推荐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受理中心,2.申报推荐时间自2023年2月24日起,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1)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时,(2)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17时,项目推荐汇总表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受理中心,四、联系方式1.业务事项咨询各类项目申报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