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按规定可申请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根据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标准据实予以结算,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由人社部门追回(扣回)预拨同等名额的50%财政补贴资金,不再拨付其余补贴资金,现福建省顺昌县升升木业有限公司与南平技师学院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现申请补助资金共计15.85万元,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止,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