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岗稳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2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区申报,市统计、电力、工信、人社局、财政审核,现将拟申报春节期间(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日均用电量的70%)奖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7日监督电话:0376——7676806附件:拟申报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奖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xls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