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宁县奥茵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岗位补贴审核情况的公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要求,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按200元给予补贴,但由于文件中“分类做好政策衔接”规定“涉及补贴标准、对象、条件等内容调整的项目,原则上自《指导清单》实施之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规定,原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广宁县奥茵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胡水木)属于原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项目,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人社规[2020]23号)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公示期限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向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电话:0758-8618009附件:岗位补贴公示名单.xls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