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各成员单位:原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以下简称“大仪网”)平台以在线填写表单的形式实现仪器预约共享,现需各成员单位确认或更新仪器共享信息,具体内容如下:一、调整对象已在海南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平台上入网的非异常仪器,且专家评审状态为“已通过”(通过本单位大仪网账号进入省大仪网,左侧“仪器管理”栏目下“管理单位仪器管理”中“已提交仪器”列表专家评审状态栏显示“已通过”),需将自有平台链接入省大仪网,具体要求将本单位仪器共享平台链接发送至邮箱1445364451@qq.com,由大仪相关工作人员实现网站链接,同时需在本单位平台网站首页显眼处放置一个统一联系人,需将对应仪器联系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联系人无变化的可不作调整,3.成员单位无自有仪器共享平台的单位,需将对应仪器联系人信息进行确认或更新,视为具有“不按规定公开共享信息”行为,省科技厅将按照《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