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镇江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3日镇江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依托镇江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平台展现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审批服务效率,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市政务办统筹全市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第六条各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负责属地重大项目审批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因地制宜做好属地范围内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统筹调度、协调推进、联审会办、帮办代办等工作,为重大项目审批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各市(区)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审批部门、载体单位等调度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审批部门、载体单位等调度推进,帮办代办人员及时上报项目信息、代办日志、现场图片、问题等,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市(区)平台运行管理机构的应用培训,各地政府(管委会)应持续加强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建设,将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效能纳入各市(区)考核体系,对机制体制建设、平台运行管理、帮办代办服务、创新做法等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