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办〔2023〕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有关申报指南(工信部分)的通知》(东工信〔2023〕17号)(附件1、2)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虎门镇重点工业企业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春节前后稳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2023年春节前后虎门镇重点工业企业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春节前后虎门镇重点工业企业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3),二、受理时间及地点(一)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8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权利,(二)材料报送地点: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20楼2063室,三、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每页必须盖企业公章,装订后报送,四、联系方式虎门镇经济发展局工业发展组,电话:85240868、85128182,附件: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有关申报指南(工信部分)的通知.pdf附件3:2023年春节前后虎门镇重点工业企业稳工促生产用电奖励项目申报指南.doc虎门镇经济发展局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