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八条和《福建省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方案》,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5日起,对上杭县2021年—2022年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组组长:吴宝盛(主审)审计组成员:温泉洁、江誉、张静莹、罗洁、陈维江附件: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2.审计公示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上杭县审计局2023年2月9日抄送:县财政局,上杭县审计局2023年2月9日印发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