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申报2023年度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企业奖补资金项目工作,三、申报条件(一)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奖励对象为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确定的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奖励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2013)贯标认证的企业,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专利授权量超过100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以上)、超过50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六)有效转化省内高校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1.企业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获得省内高校院所高价值发明专利,四、申报材料(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1.《黑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奖励申请表》纸件及电子件(附件1),2.申报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清单纸件及电子件(附件2),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证明申报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实际产生的认证费和服务费相关材料复印件,5.申报单位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工作情况纸件及电子件,(二)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1.《黑龙江省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申报书》纸件及电子件(附件3),3.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基础的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材料不需要提供,2.国外注册商标(1)填报《黑龙江省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和注册商标补助申请表》(附件4),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应于2023年3月7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汇总(纸件和电子件)及核查申报单位信用信息承诺(附件6)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