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成医发〔2022〕38号)文件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受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评估及集体讨论后,我区拟新增8家定点医药机构(6家诊所,2家药店),现公示如下: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别机构地址1成都龙泉驿安民十诊所有限公司诊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枫路537号、539号2成都龙泉驿万恩诊所有限公司诊所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车城东七路733号25栋1层12号、13号3成都龙泉驿河马先生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诊所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茶路466号附2014成都龙泉驿万鸿城市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诊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大十三路68、70、72、74、76、78、80、82号5成都龙泉驿源源诊所有限公司诊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皇城堰街12号6成都龙泉驿善道金针中医诊所有限公司诊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大连北路217号7成都市玄及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歇凉关路888号16栋1层54号8成都市剑苍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歇凉关路888号12栋1层40号公示期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单位(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区医疗保障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28-88450883,成都市龙泉驿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