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21〕66号)的规定,经资格审查,现将符合申报条件的11家第二届莆田市政府质量奖参评企业(组织)进行公示(按企业名称首字字母排序,排序一样的按第二个字字母,以此类推),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月28日,(以此份公示为准)如果您对公示指标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莆田市质评办反映,并请注明您的联系方式,市质评办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193号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1号楼617办公室,邮编:351100,联系电话:2829881,传真:2829881,莆田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