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制定《成都高新区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取消该项目单位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五)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项目,三、申报材料项目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前,按照支持方向要求完成材料准备:1.项目申报书(附件2),6.各申报条款所需提供的具体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单位处加盖公章,四、支持方向(详见附件)五、其它事项(一)项目真实性,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有义务配合审核部门提供所需佐证材料,项目资金根据省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据实据效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支持方向、资金使用范围和内容、以及预期绩效指标体系,并组织项目资金申报、评审及验收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管理、拨付和绩效评价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28-61382739)附件:《成都高新区2022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打印本文】【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