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庆人社〔2022〕62号)规定,经初审,下列人员符合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业(工种)证书编号技能等级获证时间培训补贴金额(元)鉴定费(元)合计(元)1吴建荷332525********0029保卫管理员S0000339000012******14三级/高级技能20221215001951695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