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部门相关要求,现就承租我单位所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的情况公开如下:出租房屋:咸丰县高乐山镇前胜街86号整栋房屋出租方式:公开招租承租人:徐卫华租赁期限:自2022年05月29日至2025年05月28日,年租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免减情况:减免2023年度1个月的租金,依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计算,本次减免金额壹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13333.00),缓缴情况:原合同约定的第一年满(即2023年5月28日)后七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二年房租费,根据文件要求,执行三个月缓缴政策,乙方2023年租金支付时间延缓至2023年8月28日后七日内,附件: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房租减免、缓缴统计表.xls咸丰县中医医院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