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现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2021年获得市级财政资金立项支持且在执行期内的科技项目(名单见附件1),二、检查内容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书为依据,1.自查,每个项目对照合同书及当前完成情况按照要求填报《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查表》(附件2),给出自查结论,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2.抽查,具体抽查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履行好监管职责,必要时收回资金,3.各项目推荐单位(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管委会、市直部门)负责收集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自查表(附件2),负责审核项目自查表内容的真实性,汇总形成项目汇总表(附件3),联系人:刘亚亚曹文静联系方式:0911-7090920附件:附件1:2021年度延安市科技计划中期检查项目表.xlsx附件2: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检查表.doc附件3: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检查汇总表.doc延安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