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根据《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韶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相关奖励、补助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韶政发〔2022〕1号)文件政策条款,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在韶山市内依法注册,2、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次奖励资金支持范围,3、申报单位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三、申报方式与要求1、申报资料要求,根据《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韶政发〔2022〕1号)文件,认真填写《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优惠政策(奖励、补助和补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园区外工业企业,园区外工业企业参照园区内工业企业申报执行,3、资料报送时间,资料报送受理单位联系人如下:韶山市科工信局唐劲松15580183103韶山高新区刘峻锋18173207815附件:《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优惠政策(奖励、补助和补贴)项目申报表》韶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2月21日附件下载:2022年度韶山市关于支持工业标杆行动建设“五好园区”优惠政策(奖励、补助和补贴)项目申报表.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