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本政策年度累计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与该企业上年度的区级财政贡献之和,对注册(迁入)时间不超过3年、年度财政贡献达3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其满足注册(迁入)之日起累计新增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已纳入本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申请条件:(1)注册(迁入)时间不超过3年、年度财政贡献达3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对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其增幅分别给予奖励:上一年度产值过2000万元且增幅达到40%以上的,(2)企业奖励年度及上年度产值证明,对区外迁入我区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2.相关情形说明:本条政策事项与第二条“工业产值增幅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0万元、8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2)本条政策与工业产值增幅奖励就高不重复,2.相关情形说明:(1)已签订“一事一议”的进规工业企业不纳入奖励统计范围,(2)企业奖励年度及上年度产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