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对企业研发费用实行后补助,第三条申报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的企业,(三)企业已向主管税务部门申报并实际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需在100万元以上且前一年度研发费用降幅不超过20%,第四条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补助依据,补助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二、关于政策第3条:“强化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的实施细则第一条规上企业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规上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规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规上企业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给予30万元奖励(含首次认定补差20万元+重新认定10万元),当年给予50万元奖励(含首次认定补差30万元+重新认定20万元),对相关机构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奖励,单家机构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注册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并实际落地投产(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