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学籍在雅安市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身有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2.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3.申请流程:经毕业生所在高校初审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相关高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高校划入学生本人银行账户,4.申报材料:(1)高校毕业生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身有残疾、城乡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人员证明材料(2)本人学生证(3)身份证,5.受理机构:雅安市雨城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6.线上渠道:服务对象可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线上平台实名注册后自助申报,7.执行期限:长期执行8.联系电话:区就业中心0835-263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