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2.奖励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每招用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3.申请流程: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4.申报材料:(1)创业大学生学生证或毕业证(2)身份证(3)创业实体有关证明材料(4)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5)吸纳就业劳动者身份证、劳动合同(6)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5.受理机构:雅安市雨城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6.线上渠道:服务对象登录线上平台实名注册后自助申报,一是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03.218.134,7.执行期限:长期执行8.联系电话:区就业中心0835-2631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