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1〕91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385号)和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第三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农发[2021]104号)精神,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2021年银川市扶持“三新”绿色食品加工企业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综合打分排序,对符合“三新”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扶持标准的企业兑付扶持资金,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8日—3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投诉电话:688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