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牵头修订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在黄埔信息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二、主要意见和处理情况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序号反馈意见是否采纳及理由采纳后修改情况1已看完实施细则,那么我们属于细则中的受惠公司吗,询问性意见,对第三条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的界定,结合了兑现平台上持牌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总部的范围,是否保留持牌法人金融机构的界定即可,询问性意见,1.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实施细则所适用的金融机构包括:(一)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2.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总部”修改为: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