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荆门市中心城区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办法》,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20日荆门市中心城区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办法第一条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第二条荆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的分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主管中心城区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工作,分配对象包括下列单位或者项目:(一)建筑节能管理成效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检测与标识认定工作成绩突出的建筑设计类单位、施工图审查类单位、检测类机构,每年组织对上年度建筑节能配套能力建设、绿色建筑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广、公共建筑节能四个领域奖补申请单位或者项目进行考评,附件:荆门市中心城区建筑节能以奖代补项目考评细则荆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2月20日附件荆门市中心城区建筑节能以奖代补项目考评细则序号补贴类别考评条件自评情况考评情况一建筑节能配套能力建设1.单位注册地在荆门市中心城区,2.奖补范围:建筑设计类单位、施工图审查类单位、检测类机构,且每年在荆门市中心城区至少设计一个一星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节能项目,且每年在荆门市中心城区至少审查过一个一星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节能项目,施工图审查类单位奖补金额不超过该类奖补资金的30%,序号补贴类别考评条件自评情况考评情况二绿色建筑推广应用1.单位注册地在荆门市中心城区,5.项目奖补金额=奖补总金额÷绿色建筑总示范面积×该项目绿色建筑示范面积,序号补贴类别考评条件自评情况考评情况四公共建筑节能1.奖补范围:荆门市中心城区国家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单位,(2)项目奖补金额=此项奖补总金额÷节能改造总面积×项目节能改造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