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要求,市林业局和市财政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2023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项目进行了初审,审核通过的有华蓥市上报的四川省金泰林业有限公司油樟木本油料林项目,实际落实贷款共计439.8万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10.74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持有效证件及时向市林业局或市财政局反映,联系人:广安市林业局贺品,0826-2335018广安市财政局王爱春,0826-2334231附件:广安市2023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初审结果汇总表广安市林业局广安市财政局202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