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五)加快核心数字技术突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局)(六)提升产业集聚平台能级,(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八)加快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九)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积极推动在大数据电子信息、航天航空等产业领域建设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十二)加快数字乡村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大数据局)(十四)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十五)大力发展数字商贸,(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三、实施数字设施大提升行动,(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贵州大数据集团)(十八)加快建设贵安数据中心集群,(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二十一)加快发展融合基础设施,(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大数据集团)(二十五)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二十九)强化数字化服务引领数字社会建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三十二)提升数字化公共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大数据局、省发展改革委)(三十三)强化数字经济人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