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157号,为做好全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时间安排、评价流程、评价条件等评价入库申报具体事项请详阅省通知(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用全流程网上操作,请企业在系统提交评价材料前认真核对,二、工作要求(一)强化宣传服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政策解读、培训服务和评价辅导工作,入库资格作为申报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条件之一,(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工信、农业、商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入库企业日常监管,三、业务咨询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业务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负责,联系人:张文育何峰雷黄玉薇电话:0762-3389039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pdf河源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