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吴办〔2022〕64号),现将第二批A、B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4日,如对上述名单企业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企业所属辖区反映,相关区(镇)联系电话:吴江高新区:6395980263959811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60901936桃源镇:63857626平望镇:63663001苏州市吴江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2月17日附件:苏州市吴江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B类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