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甘井子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一次性落户奖励(一)支持对象2022年新迁入甘井子区、并在甘井子区进行生产经营和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支持标准按注册资本实缴金额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注册资本实缴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三)申报材料1.《2022年度甘井子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3.申请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二、办公用房租赁补贴(一)支持对象2019年6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迁入甘井子区、并在甘井子区进行生产经营和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二)申请条件1.在甘井子区租赁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生产用房),(四)申报材料1.《2022年度甘井子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3.申请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7.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实际发生租赁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三、办公用房装修补贴(一)支持对象2019年6月28日以后迁入甘井子区、并在甘井子区进行生产经营和纳税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申报材料1.《2022年度甘井子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3.申请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7.办公用房装修合同及实际发生装修费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文件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