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井子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规定(修订)》《甘井子区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细则》(甘政发〔2021〕9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甘井子区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资金申报工作,2022年经辽宁省科技厅新认定的辽宁省雏鹰企业和辽宁省瞪羚企业,二、补助标准对于认定的辽宁省雏鹰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对于认定的辽宁省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一)申报材料1.《2022年度甘井子区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电子版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二)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辽宁省雏鹰企业、辽宁省瞪羚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属地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形成《2022年度××街道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资金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区科工信局,区科工信局不接受申报单位直接报送材料,(三)申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甘井子区各街道科技工作部门联系方式街道联系人固定电话营城子街道乔慧君86691351革镇堡街道王先智66865628辛寨子街道姜瑛婷86303835红旗街道朱文强84205489大连湾街道徐克煜87120259南关岭街道安帅86872503甘井子街道宫国峰86688155椒金山街道胡莹66880339中华路街道毛坚坚62625566周水子街道赵鑫86592339泡崖街道文静39010738机场街道吕静明86665356泉水街道鞠丹旸88856038甘井子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2月17日附件附件1.2022年度甘井子区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资金申请书.doc附件2.2022年度xx街道创新主体培育专项资金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