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印发《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二、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附件:1.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2.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17日附件12023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一、资助范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和国际注册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三、申报条件资助资金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申报人相关信息以发明专利证书(申请书)、商标注册证所载信息为准,且用款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且年度获得市级商标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一)专利资助需提供的材料1.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发明专利):专利证书,申报人须提交已经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其提出专利资助申报的声明(申报人签字盖章),申报人须提交已经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其提出商标资助申报的声明(申报人签字盖章),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区局审批)”栏目,国内发明专利资助: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4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3商标国际注册资助: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MB2C91891K3442125238007(二)受理审核区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