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2〕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得有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同时应无到期未结题的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二、申报要求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范围、申请额度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2〕1号),三、申报程序及时间(一)申请企业登录福建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科技云服务平台中“福建省科技创新券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管理信息系统,(二)申请对象网络填写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申请对象打印纸质申请表(含附件)一式二份及佐证材料原件于3月28日前提交至相应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对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及其佐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连同推荐函于4月2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四、其他事项1.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并按时间节点做好有关材料的审核及报送工作,3.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宇昊联系电话:0593-2093099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补助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福建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