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7〕65号)、《龙泉市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龙经商〔2019〕88号),经企业积极申报,经市经商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后,现将符合2021年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试点方向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建设周期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商贸品牌振新改造提升龙泉玉德青瓷有限公司将文化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开展教育基地能更好的推广老字号龙泉青瓷的品牌,打造东音老字号金名片,结合线上推广销售创建自主创新特色销售模式,为加强老字号文化保护,更好做好老字号产品,2021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3月5日,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龙泉市经济商务局(地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交通大楼10楼1019室)反映,联系电话:0578-7262252,龙泉市经济商务局2022年2月25日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