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64号)精神,一、支持范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二、认定标准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一)企业成立1年以上,三、贷款政策中国银行将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与当地中国银行二级分支机构协商加大利率优惠力度,可向当地中国银行二级分支机构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对需要进一步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于2023年2月底前将吸纳带动就业情况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推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中国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六、工作要求(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用工服务,附件:中国银行各二级分支行联系人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2023年2月14日附件:中国银行各二级分支行联系人表.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分享到:上一篇:无下一篇: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