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为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做好2023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从事研发相关技术活动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二、申报程序1.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区县审核:各区、县(市)科技局认真对照申报条件,请各区、县(市)及时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工作,三、相关上传附件材料及说明1.企业营业执照;2.上年度加盖公章的研发投入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3.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专利申请受理书及授权通知单等;4.新产品证书(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企业拥有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标准、商标和其他专有技术)的资料以及利用技术开展相关生产、服务活动的证明等;5.企业从事研发相关技术活动科技人员(社保)清单及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的情况说明;6.企业上一年度技术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的情况说明;7.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相关证明,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按照浙江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通知要求,每年需按时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报送流程见附件,省科技厅对于连续两年未报送发展情况报表的,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要严格日常管理,黄炜85137308越城区科技局陈鹏坤0575-88718625柯桥区科技局詹湛0575-84126095上虞区科技局陈红芝0575-82021747诸暨市科技局赵洁0575-87023951嵊州市科技局李兆远0575-83795917新昌县科技局吕杰0575-86621138附件:企业承诺书.docx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操作指南.docx绍兴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7日。